轉發:云南省水利廳關于開展2025年云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工作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體制機制,根據水利部印發的《水利建設市場經營主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水建設〔2024〕201號)、《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管理辦法》(水建設〔2019〕307號)、《云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云南省水利廳公告第23號),省水利廳決定開展2025年云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評價范圍
(一)云南省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并從事水利工程建設活動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咨詢、質量檢測、招標代理等單位,按照自愿參與的原則,申請參加云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
(二)申請信用評價的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在云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用平臺”,可通過云南省水利工程行業協會首頁點擊“云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進入)建立信用檔案。
(三)申請人具有多項資質的,可以同時申請多個類型的信用評價。申請類型與資質證書(許可證書)類別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四)取得云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等級滿1年的,可以申請信用等級升級。
二、評價組織
2025年云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由省水利廳統一組織,省水利工程行業協會承擔相關信用評價具體工作。
三、評價程序
(一)申請人應按照信用平臺的欄目設置,于2025年9月1日前建立和完善信用檔案。申請人對所填報信用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二)申請人填寫信用評價申請表(附件1),并按施工單位申請信用評價材料清單(附件2)、監理單位申請信用評價材料清單(附件3)、質量檢測單位申請信用評價材料清單(附件4)、招標代理單位申請信用評價材料清單(附件5)、勘察單位申請信用評價材料清單(附件6)、設計單位申請信用評價材料清單(附件7)、咨詢單位申請信用評價材料清單(附件8)要求,根據所申請評價類型的相應材料清單要求制備紙質材料1份,按順序裝訂成冊,于2025年9月1日前提交省水利工程行業協會,逾期不予受理。
(三)提交紙質材料前,請申請人登錄云南省水利工程行業協會信用評價管理系統(用戶名及密碼與協會網站登錄賬號密碼一致),根據制備的紙質材料將相關信息填報于系統中。
(四)省水利工程行業協會根據評價標準規定的評價指標及評分標準對基礎材料進行賦分,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人的市場行為進行賦分,并結合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責任追究、行政處罰、司法判決等按標準扣分后,由省水利工程行業協會匯總提出初評結果,在省水利工程行業協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公告信用評價結果。
(五)根據《云南省水利廳關于加強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云水建管〔2020〕32號),申請人取得信用等級后,即進入動態管理階段,依據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記錄情況進行動態量化扣分,實時核定信用等級,并在云南省水利工程行業協會網站信用評價系統及時更新市場主體信用評價電子證書等級。
四、其他事項
(一)云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在信用平臺建立信用檔案具體事宜,請與省水利工程行業協會聯系對接。
(二)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要對公開信息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作出書面承諾。根據《云南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和項目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云水建管〔2017〕43號),信用評價紙質申請材料,包括基本信息、職稱、專利、工法、獲獎、業績等信息必須與信用平臺公開的信息一致。申請人填寫的工程業績信息以在云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填報的項目信息為準。申請人填寫的財務信息應與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保持一致。出現多處不一致且影響評價結果的,視為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
(三)申請人公開信息或申報材料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信用等級一律認定為C級,同時計不良行為記錄一次,列入信用檔案,并在信用平臺予以公告。
(四)本次信用評價不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
(五)本次信用評價有關資料請申請人到云南省水利工程行業協會網站自行下載。
五、聯系方式
(一)省水利廳建設運行管理處
聯系人:呂仲坤
電話:0871-63602521、63602522
傳真:0871-63602521
電子郵箱:ynsljsgl@sina.com
地址:昆明市五華山光復樓
郵編:650021
(二)省水利工程行業協會
聯系人:文章升、計艷蓉
電話:0871-65127922
傳真:0871-65631383、0871-65127922
地址:昆明市盤龍區清水佳湖雅居11棟203室
云南省水利廳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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