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云南省水利廳關于切實加強全省水利工程汛期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省滇中引水建管局、各州(市)水利(水務)局:
當前我省正值主汛期,即將進入“七下八上”防汛關鍵期,極端強降雨事件多發頻發,暴雨洪澇災害風險持續攀升。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兩個堅持、三個轉變”防災減災救災理念和關于防汛抗旱工作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按照《關于做好外來人員防汛安全管理的通知》(國汛辦函〔2025〕65號)與《國家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汛期施工工地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國防減災救辦明電〔2025〕4號)要求,現就強化汛期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壓緊壓實防汛安全責任體系。省滇中引水建管局、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堅決扛起轄區內水利工程施工防汛安全監管責任,督促項目法人切實履行工程施工度汛安全的首要責任。構建起“項目法人—項目部—施工班組”三級責任鏈條,動態修訂防汛應急預案并報屬地防汛指揮部審查備案;高效聯動“1262”精細化預報與響應聯動機制,嚴格細化汛期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險情“30分鐘內電話初報、1小時內書面首報”規程,確保責任直達最小工作單元。
二、強化預警“叫應”反饋。省滇中引水建管局、各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須有效與轄區項目建設、施工單位建立高效預警傳遞專線,并指定專人負責預警接收與發布,確保第一時間“叫應”到每個項目部、每個施工班組、每名施工人員;強制推行鄉鎮(街道)將外來務工人員、臨水臨溝景區游客等納入防汛網格化管理,實現預警“叫應”實名制全覆蓋。嚴格落實“預警—叫應—行動—反饋—核銷”五步閉環機制,縣(市、區)、鄉鎮兩級必須將在建工程項目部全面納入預警叫應范圍,及時通報雨水情及氣象水文預報預警信息。各地要加強對預警信息傳遞全過程的跟蹤檢查,確保預警信息“最后一公里”暢通無阻,直達基層一線。
三、全面落實轉移避險硬措施。所有在建水利工程必須嚴格執行“1262”精細化預報與響應聯動機制要求,有序落實預警叫應、隱患排查、災險情上報等關鍵措施。遇有險情,必須果斷實施停工撤人,尤其要加強夜間等重點時段的轉移避險工作,確保應轉盡轉、應轉早轉,堅決杜絕僥幸心理。強降雨期間,省滇中引水建管局、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動態抽查在建項目,重點檢查工地值班值守、預警接收及轉移避險措施落實情況,并跟蹤重點單位報備信息。對已轉移人員,要加強管理服務和生活保障,嚴防其擅自返回危險區域。嚴格落實叫應反饋機制,堅決杜絕響應延遲、轉移不徹底等問題。
四、落實施工營地選址安全論證。省滇中引水建管局、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須嚴格履行督導職責,確保各參建單位嚴格落實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要求。要高度重視施工營地(特別是外來人員臨時營地)選址工作,嚴格避讓活動斷裂帶、地質災害易發區及隱患點、地下采空區等危險地段;對新開工項目駐地營地,選址必須提前完成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禁在行洪河道、滑坡體、泥石流易發區、低洼易澇區、泄洪通道等危險區域設置;同時,項目法人須嚴格落實評估提出的防治措施,確保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切實保障施工營地選址安全。
五、強化汛期隱患排查。要督促指導項目法人建立問題整改跟蹤機制,對自查發現的問題明確整改責任人、限定整改時限、建立整改臺賬,實行銷號管理。針對主汛期在建工程,要督促項目法人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嚴格組織參建單位常態化開展自查并翔實記錄建立臺賬,根據汛情發展態勢和工程風險等級動態增加自查頻次,確保問題早發現、隱患早消除;組織監理、勘察設計單位對在建工程的高邊坡、深基坑、洞室豎井等關鍵部位進行安全穩定專項復核,并加強對深基坑支護、圍護結構及土方開挖等關鍵環節的監測工作;同時要督促監理單位強化現場監理,對在建工程的隧洞、施工圍堰、深基坑、高邊坡等關鍵部位的施工過程實施全過程跟蹤監控,嚴控安全風險。凡未通過主汛期安全穩定復核或復核不達標的在建工程部位,一律嚴禁施工。
六、全面強化值班值守與應急備戰。各相關單位必須嚴格執行24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在崗帶班制度,動態跟蹤雨情、水情、汛情變化,及時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各類災情信息。密切協同氣象、自然資源等部門,健全信息共享與會商研判機制,確保災害預警信息及時精準發布。足額配備搶險救援物資裝備,建強應急救援隊伍,確保遇有險情能夠迅速響應、科學施救、高效處置。
聯系人及電話:劉云輝 0871-63602522
云南省水利廳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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